選擇器的分組
你可以對選擇器進行分組,這樣,被分組的選擇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聲明。
用逗號將需要分組的選擇器分開。
在下面的例子中,我們對所有的標題元素進行了分組。
所有的標題元素都是綠色的。
<code>h1,h2,h3,h4,h5,h6</code> { color: green; }
繼承及其問題
根據CSS,子元素從父元素繼承屬性。但是它並不總是按此方式工作。看看下面這條規則:
body { 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 }
根據上面這條規則,站點的body 元素將使用Verdana 字體(假如訪問者的系統中存在該字體的話)。
通過CSS 繼承,子元素將繼承最高級元素(在本例中是body)所擁有的屬性(這些子元素諸如p, td, ul, ol, ul, li, dl, dt,和dd)。
不需要另外的規則,所有body 的子元素都應該顯示Verdana 字體,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樣。
並且在大部分的現代瀏覽器中,也確實是這樣的。
但是在那個瀏覽器大戰的血腥年代裡,這種情況就未必會發生,那時候對標準的支持並不是企業的優先選擇。
比方說,Netscape 4 就不支持繼承,它不僅忽略繼承,而且也忽略應用於body 元素的規則。
IE/Windows 直到IE6 還存在相關的問題,在表格內的字體樣式會被忽略。我們又該如何是好呢?
友善地對待Netscape 4
幸運地是,你可以通過使用我們稱為"Be Kind to Netscape 4" 的冗餘法則來處理舊式瀏覽器無法理解繼承的問題。
body { 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 } p, td, ul, ol, li, dl, dt, dd { 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 }
4.0 瀏覽器無法理解繼承,不過他們可以理解組選擇器。
這麼做雖然會浪費一些用戶的網路,但是如果需要對Netscape 4 用戶進行支持,就不得不這麼做。
繼承是一個詛咒嗎?
如果你不希望"Verdana, sans-serif" 字體被所有的子元素繼承,又該怎麼做呢?
比方說,你希望段落的字體是Times。
可以創建一個針對p 的特殊規則,這樣它就會擺脫父元素的規則:
body { 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 } td, ul, ol, ul, li, dl, dt, dd { font-family: Verdana, sans-serif; } <code>p</code> { font-family: Times, "Times New Roman", serif;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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