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CSS 字體屬性定義文本的字體系列、大小、加粗、風格(如斜體)和變形(如小型大寫字母)。
CSS 字體系列
在CSS 中,有兩種不同類型的字體系列名稱:
- 通用字體系列- 擁有相似外觀的字體系統組合(比如"Serif" 或"Monospace")
- 特定字體系列- 具體的字體系列(比如"Times" 或"Courier")
除了各種特定的字體系列外,CSS 定義了5 種通用字體系列:
- Serif 字體
- Sans-serif 字體
- Monospace 字體
- Cursive 字體
- Fantasy 字體
指定字體系列
使用font-family屬性定義文本的字體系列。
使用通用字體系列
如果你希望文檔使用一種sans-serif 字體,但是你並不關心是哪一種字體,以下就是一個合適的聲明:
body {font-family: sans-serif;}
這樣用戶代理就會從sans-serif 字體系列中選擇一個字體(如Helvetica),並將其應用到body 元素。
因為有繼承,這種字體選擇還將應用到body 元素中包含的所有元素,除非有一種更特定的選擇器將其覆蓋。
指定字體系列
除了使用通用的字體系列,您還可以通過font-family 屬性設置更具體的字體。
下面的例子為所有h1 元素設置了Georgia 字體:
h1 {font-family: Georgia;}
這樣的規則同時會產生另外一個問題,如果用戶代理上沒有安裝Georgia 字體,就只能使用用戶代理的默認字體來顯示h1 元素。
我們可以通過結合特定字體名和通用字體系列來解決這個問題:
h1 {font-family: Georgia, <code>serif</code> ;}
如果讀者沒有安裝Georgia,但安裝了Times 字體(serif 字體系列中的一種字體),用戶代理就可能對h1 元素使用Times。
儘管Times 與Georgia 並不完全匹配,但至少足夠接近。
因此,我們建議在所有font-family 規則中都提供一個通用字體系列。這樣就提供了一條後路,
在用戶代理無法提供與規則匹配的特定字體時,就可以選擇一個候選字體。
如果您對字體非常熟悉,也可以為給定的元素指定一系列類似的字體。要做到這一點,
需要把這些字體按照優先順序排列,然後用逗號進行連接:
p {font-family: Times, TimesNR, 'New Century Schoolbook', Georgia, 'New York', serif;}
根據這個列表,用戶代理會按所列的順序查找這些字體。如果列出的所有字體都不可用,就會簡單地選擇一種可用的serif 字體。
使用引號
您也許已經註意到了,上面的例子中使用了單引號。只有當字體名中有一個或多個空格(比如New York),
或者如果字體名包括# 或$ 之類的符號,才需要在font-family 聲明中加引號。
單引號或雙引號都可以接受。但是,如果把一個font-family 屬性放在HTML 的style 屬性中,則需要使用該屬性本身未使用的那種引號:
<p style="font-family: Times, TimesNR, 'New Century Schoolbook', Georgia, 'New York', serif;">...</p>
字體風格
font-style屬性最常用於規定斜體文本。
該屬性有三個值:
- normal - 文本正常顯示
- italic - 文本斜體顯示
- oblique - 文本傾斜顯示
實例
p.normal {font-style:normal;} p.italic {font-style:italic;} p.oblique {font-style:oblique;}
italic 和oblique 的區別
font-style 非常簡單:用於在normal 文本、italic 文本和oblique 文本之間選擇。
唯一有點複雜的是明確italic 文本和oblique 文本之間的差別。
斜體(italic)是一種簡單的字體風格,對每個字母的結構有一些小改動,來反映變化的外觀。
與此不同,傾斜(oblique)文本則是正常豎直文本的一個傾斜版本。
通常情況下,italic 和oblique 文本在web 瀏覽器中看上去完全一樣。
字體變形
font-variant屬性可以設定小型大寫字母。
小型大寫字母不是一般的大寫字母,也不是小寫字母,這種字母採用不同大小的大寫字母。
實例
p {font-variant:small-caps;}
字體加粗
font-weight屬性設置文本的粗細。
使用bold 關鍵字可以將文本設置為粗體。
關鍵字100 ~ 900 為字體指定了9 級加粗度。如果一個字體內置了這些加粗級別,
那麼這些數字就直接映射到預定義的級別,100 對應最細的字體變形,900 對應最粗的字體變形。數字400 等價於normal,而700 等價於bold。
如果將元素的加粗設置為bolder,瀏覽器會設置比所繼承值更粗的一個字體加粗。與此相反,關鍵詞lighter 會導致瀏覽器將加粗度下移而不是上移。
實例
p.normal {font-weight:normal;} p.thick {font-weight:bold;} p.thicker {font-weight:900;}
字體大小
font-size屬性設置文本的大小。
有能力管理文本的大小在web 設計領域很重要。但是,您不應當通過調整文本大小使段落看上去像標題,或者使標題看上去像段落。
請始終使用正確的HTML 標題,比如使用<h1> - <h6> 來標記標題,使用<p> 來標記段落。
font-size 值可以是絕對或相對值。
絕對值:
- 將文本設置為指定的大小
- 不允許用戶在所有瀏覽器中改變文本大小(不利於可用性)
- 絕對大小在確定了輸出的物理尺寸時很有用
相對大小:
- 相對於周圍的元素來設置大小
- 允許用戶在瀏覽器改變文本大小
注意:如果您沒有規定字體大小,普通文本(比如段落)的默認大小是16像素(16px=1em)。
使用像素來設置字體大小
通過像素設置文本大小,可以對文本大小進行完全控制:
實例
h1 {font-size:60px;} h2 {font-size:40px;} p {font-size:14px;}
在Firefox, Chrome, and Safari 中,可以重新調整以上例子的文本大小,但是在Internet Explorer 中不行。
雖然可以通過瀏覽器的縮放工具調整文本大小,但是這實際上是對整個頁面的調整,而不僅限於文本。
使用em 來設置字體大小
如果要避免在Internet Explorer 中無法調整文本的問題,許多開發者使用em 單位代替pixels。
W3C 推薦使用em 尺寸單位。
1em 等於當前的字體尺寸。如果一個元素的font-size 為16 像素,那麼對於該元素,1em 就等於16 像素。
在設置字體大小時,em 的值會相對於父元素的字體大小改變。
瀏覽器中默認的文本大小是16 像素。因此1em 的默認尺寸是16 像素。
可以使用下面這個公式將像素轉換為em:pixels /16= em
(注:16等於父元素的默認字體大小,假設父元素的font-size為20px,那麼公式需改為:pixels /20= em)
實例
h1 {font-size:3.75em;} /* 60px/16=3.75em */ h2 {font-size:2.5em;} /* 40px/16=2.5em */ p {font-size:0.875em;} /* 14px/16=0.875em */
在上面的例子中,以em 為單位的文本大小與前一個例子中以像素計的文本是相同的。
如果使用em 單位,則可以在所有瀏覽器中調整文本大小。
不幸的是,在IE 中仍存在問題。在重設文本大小時,會比正常的尺寸更大或更小。
結合使用百分比和EM
在所有瀏覽器中均有效的方案是為body 元素(父元素)以百分比設置默認的font-size 值:
實例
<code>body {font-size:100%;}</code> h1 {font-size:3.75em;} h2 {font-size:2.5em;} p {font-size:0.875em;}
CSS 字體屬性
屬性 | 描述 |
---|---|
font | 簡寫屬性。作用是把所有針對字體的屬性設置在一個聲明中。 |
font-family | 設置字體系列。 |
font-size | 設置字體的尺寸。 |
font-size-adjust | 當首選字體不可用時,對替換字體進行智能縮放。(CSS2.1 已刪除該屬性。) |
font-stretch | 對字體進行水平拉伸。(CSS2.1 已刪除該屬性。) |
font-style | 設置字體風格。 |
font-variant | 以小型大寫字體或者正常字體顯示文本。 |
font-weight | 設置字體的粗細。 |